管理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制度
为推进“一二三四”工程,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我校“三步走”的战略。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规定,管理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一二三四”工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学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激励管理学院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研究、追求优质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基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 姜冬梅、韦菲
成员:吴玉娟、史丹丹、陈凤菊、孙海玲、范新安
《教学质量奖申报教师推荐与考评办法》经过小组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通过学院教职工集体投票通过。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按照学校规定,管理学院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8周会对审核结果进行本部门公示。
(三)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的评价原则
学院在制定评价办法细则过程中,会综合考虑每个教师教学过程的完成情况,教学效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价。
三、评选范围
凡全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学校党政部门人员不参与教学卓越成就奖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教学卓越成就奖
“教学卓越成就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主要条件的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
2.至少有15年高校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且在我校工作10年及以上。
3.长期承担教学工作,且近5年完成的年均工作量不低于应完成的额定工作量(学校公派进修、学习、挂职等除外)。
4.积极担任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且指导效果好;积极承担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生竞赛的指导教师、在开展第二课堂服务学生等方面改革创新,专业水平高。效果突出,学生满意度高,且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5.积极承担实验教学,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改革创新实验方法,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成绩显著。
6.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在青年教师指导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7.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
(2)作为主持人完成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一等及以上奖项前3位、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完成项目并获奖;学生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获国家级一类比赛一等奖;
(4)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主持人;
(5)主编应用型本科教材(限第一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出版的教材再版2次及以上(含2次)。
(二)教学优秀奖
“教学优秀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主要条件的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工作量饱满,完成的年均工作量不低于应完成的额定工作量(学校公派进修、学习、挂职等除外)。
3.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媒体教学、课程网络资源建设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
4.积极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等方面取得成绩。
5.积极承担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的指导,积极改革实习模式、实习方法和实习内容;在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中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承担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生竞赛的指导教师、在第二课堂服务学生等方面改革创新,效果突出,学生满意度高,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6.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并取得重要成果;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教学研修活动;按要求进行教学资料的归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市级限前3名,省级限前5)参与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
(2)作为主持人获得市级二等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一等奖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成员);
(3)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并取得实效;
(4)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学生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
(5)参与编写应用型本科教材(独立完成2章及以上);
(6)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一等奖,省级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凡在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资格:
1.发生过教学事故;
2.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的;
3.本学年内校级督导对申报教师教学评价的平均分低于本学年校级督导对全校教师教学评价的平均分(该分由教务处提供)以下者。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教学质量优秀奖采取教师申报制。学院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4周前发布可申报人名单。申报人根据自己以往的教学情况等进行申报。教学卓越成就奖每年报1人,教学优秀奖按照专、兼教师总数(各学院教师总数由人事处核定)35%的比例确定申报推荐名单。
(二)考评原则
学院督导对申报推荐人进行跟踪听课。组织同行和学生代表对申报人的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每学期第16周组织学生评教。
(三)评选依据
申报的考评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参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质量、教学资料。
参与教学管理是根据服从学院教学工作统筹安排、因私调课总学时、学校或学院安排的考试监考工作数量及质量情况进行评分。
教学研究是根据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项及获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参与编写应用型本科教材、指导学生开展各类第二课堂及获奖进行评分。
教学质量是根据课堂教学水平(院级督导评分)、讲课比赛获奖、指导毕业论文各环节规范性和质量、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与归档质量、课外辅导、作业批改次数与质量进行评分。
教学资料是根据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五大件规范性、完备性、考试环节命题、阅卷规范性、完备性、平时成绩册记录规范性、完备性进行评估。
(四)结果与公示
教学卓越成就奖每年报1人,教学优秀奖按照专、兼教师总数(学院教师总数由人事处核定)35%的比例确定申报推荐名单。管理学院在教师完成申报之后,依照学院制定考评原则和成绩细则进行考评,考评后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学年考评结果报送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