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教材选用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一)教材选用应坚持适用原则
所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的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针对性和启发性,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教材选用应坚持选优原则
鼓励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和各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权威出版机构出版的教材。对同一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对比分析,从多种版本中确定其中一种优秀教材。
(三)教材选用应坚持选新原则
各系应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原则上不选用五年以上出版的教材。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四)教材选用应坚持统一原则
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五)教材选用应坚持质量至上原则
为保证教材质量,教师个人不得直接向学生推销教材,不得订购推销、包销、盗版教材。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一)需求收集
学院根据自身的教学需求,确定需要选用的教材科目和年级。
(二)教材筛选
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和相关教师,对市场上的教材进行评估和筛选。
(三)教材审查
教材选用实行三审三校。教材征订每年分春季、秋季两次进行,任课教师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在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在确定选用前必须通读样书。系主任审查样书,对所选用教材的政治性、学术性和适用性把关。学院统一审核。
学院的责任。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保证教材选用的严肃性。
系主任的责任。系主任应对教材选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教材选用与教学标准相符合,选用的教材充分覆盖了课程内容,支持或反映了教学大纲和学科知识,有助于学生的知识学习和领悟。
教师的责任。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审查教材的内容和形式,选用符合教学标准、符合学生认识特点和能力水平的教材,并逐步研发或者挖掘对教学更有价值和意义的教材材料,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优化教材的使用效果。
(四)教材评审
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教材选用原则组织审核,通读拟选用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审核结论分为“通过”或“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教材,学院学术委员会可为其推荐备选教材,待课程负责人选定后重新提交申请。
(五)教材选定
根据教材筛选和评审的结果,确定选用的教材。教材选用结果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教材选用工作报告报送教务处,学校汇总后提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备案。
三、教材选用保障
1.学校教材管理部门每学期定时发布教材出版信息,提供优秀教材展示,为教师选用优秀中、外文教材创造必要的条件。
2.学院积极配合学校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及时在网上填报教材征订计划,保证新教材按时到位。
3.学院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教材选用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教材的课前到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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