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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2-03 发布者:郭松涛 浏览次数: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和发挥学生的潜质潜能,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2〕101号)以及《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10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激发学生内驱动力,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二、组织领导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姜冬梅 韦 菲

成 员:吴玉娟 史丹丹 张彩虹 郭松涛 华 萍 石 磊 殷瑞普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审核拟转出学生的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录取工作等。

(二)转专业监督小组

组 长:张彩虹

成 员:支磊  陈芳  杨柳  吴楠  冷宁

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学院转专业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监督组组长列席工作组会议。

三、转出条件

(一)对象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原则上在第一学期期末完成。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对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具备潜质潜能,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四、转入条件和接收计划

(一)转入条件

除需符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103号)第六条、第七条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外,凡申请转入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审核通过。

2.文科类不能转入理工类。

3.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调整专业的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如转入学生人数超出当年该专业录取总人数的15%,学院将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测试,进入前15%的学生成绩合格,符合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二)接收计划

拟接收人数按照各专业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5%计算。

专业名称

接收计划人数

工程管理

12

旅游管理

26

财务管理

18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方式

学院将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测试,学院综合测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综合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对拟转专业相关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知识储备、理解程度进行考查,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和《高等数学》。

2.面试:由学院组成面试专家组,包括个人自我介绍、专家中英文提问两个环节,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接收时按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如学生在原专业的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情况,撤销拟录取,不得转入。

本细则学院从公布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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