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学校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9月29日(星期日)执行10月4日(星期五)教学任务,10月12日(星期六)执行10月7日(星期一)教学任务。
二、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学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定点打卡,严禁脱岗、离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有评建任务的自行安排。
2.学院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3.学工办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醒学生做好外出途中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卫生健康防护等事宜,确保学生安全有序流动、健康平安放假。安排专人值班,切实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强化文明廉洁过节。学院各单位要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