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毕业生“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在民主评定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选。
2. 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评选条件、比例进行评选(以学院为单位小数点后舍去,超比例直接取消,不再顺延)。
3.参加评选的班集体要求学风优良,团结友爱,具有模范带头作用;优秀个人要求思想品德良好,学习目的明确,身体素质达标。
4.评选学生成绩合格,无违纪处分记录。
5.评选结果学院公示3天。
二、报送材料
1.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名单电子、纸质档各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2.报送所评选先进班集体及优秀学生个人公示材料一份。
3.校级优秀毕业生本学年成绩单一份。
4.各学院于5月23日之前将以上评选材料上报。
学工办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