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3]7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附件1)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64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56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用途
继续教育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专家选拔、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注册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工作。
1、注册网址:http://www.hnzjgl.gov.cn/(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2、注册人员范围:未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方法:
未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请进入“管理系统”网站后进行“个人注册”,如实录入个人信息。注意事项:“个人信息栏”中“单位所属区域”(先选择“郑州市”,再选择“市直”);“所在单位”(选择中州大学);“工作部门”为必填项;“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共14位(前8位为41011613,后6位为个人职工号后6位)。“从事专业”(选择相近的专业,若选项中没有相近的,请选择“其他”)。(注册时其他事项可参见“管理系统”首页下方的“用户操作指南”),个人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所属单位管理员的审核。
4、特殊说明
2014年至今经公开招聘正式调入人员,在调入我校前,已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者,不需再次注册。同时需填写调入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统计表(附件1),由本单位联络员汇总于2015年9月7日9:00-11:00报人事处。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中州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2015年度培训工作安排详见《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5年度中州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培训事宜联系人:王老师(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13383843023。
附件1:调入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5年度中州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rar
人事处
2015年7月15日